一、离婚调解能不能在外地申请办理办离婚手续? 不能在外地申请办理办离婚手续,离婚调解需回在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结婚登记行政机关申请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离婚调解】夫妇两方同意协议离婚的,理应签署书面形式离婚协议书,并亲自到结婚登记行政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书理应写明两方同意协议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孩子抚养权、资产及其外债处置等事宜协商一致的建议。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结婚登记行政机关接到离婚登记申请办理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协议离婚的,能够向结婚登记行政机关撤销离婚登记申请办理。 前述規定时间到期后三十日内,彼此理应亲自到结婚登记行政机关申请办理发送给离婚证书;未申报的,视作撤销离婚登记申请办理。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结婚登记行政机关确认两方的确是自行离异,并早已对孩子抚养权、资产及其外债处置等事宜协商一致的,给予备案,发送给离婚证书。 二、诉讼离婚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一般地域管辖 对中国公民提到的是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所管;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检察院所管。对法定代表人或是其他组织提出的是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所管。同一起诉的好多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2个之上人民检察院管辖区的,各该人民检察院均有地域管辖。 第二十二条 特殊规定 以下是民事诉讼,由上诉人居住地人民检察院所管;上诉人居住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上诉人经常居住地人民检察院所管: (一)对没有我国行业内定居的人提出的相关真实身份关联的起诉; (二)对失踪或是宣告失踪的人提出的相关真实身份关联的起诉; (三)对被采用强制性文化教育对策的人提出的起诉; (四)对被囚禁的人提出的起诉。 离婚调解或诉讼离婚都需用到具备地域管辖的机构申请办理,若诉讼离婚,并没有务必返回户籍所在地的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可是离婚调解得话,假如户籍不是当地,本地结婚登记行政机关不容易审理离婚申请的。 |
离婚调解能不能在外地申请办理办离婚手续?
发布时间:2021-09-17 02:19:17 来源:华荣律师事务所 浏览: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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