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注婚姻家事法律服务

上海华荣律师事务所离婚诉讼部 专业婚姻律师

结婚登记规章要求申请办理

发布时间:2021-09-01 02:20:47 来源:华荣律师事务所 浏览:526

结婚登记规章要求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受害人有下面情况之一的,结婚登记部门不得审理: (一)未达到离婚协议书的; (二)归属于无民事行为的水平人或是限定民事行为的水平人的; (三

结婚登记规章要求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受害人有下面情况之一的,结婚登记部门不得审理:
  (一)未达到离婚协议书的;
  (二)归属于无民事行为的水平人或是限定民事行为的水平人的;
  (三)其并非在中国大陆申请办理的。
因此 以上几类情况,被告方需根据人民法院离婚诉讼。

TAG标签:
联系方式

电话:400-966-5080

邮箱:295575279@qq.com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中兴路1500号新理想大厦9层

微信咨询

Copyright ©1999-2021  结婚登记规章要求申请办理-离婚诉讼-上海离婚律师事务所_婚姻律师咨询免费24小时在线-华荣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沪ICP备05034106号-15

法律咨询 400-966-5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