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婚姻法关于离婚的条件有哪些(上海离婚律师离婚咨询在线律师电话)
发布时间:2021-11-01 11:19:46 来源:华荣律师事务所 浏览: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