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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与小三合伙开的公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共同财产认定)

发布时间:2022-09-06 09:59:33 来源:华荣律师事务所 浏览:630

  北京一名男子假装生意被骗,欠下巨额债务,于是向妻子建议“假离婚”为了保全资产,妻子同意了家庭的意见,但她从来没有想过丈夫离婚后会和另一个女人过上幸福的生活。怎么回事?

丈夫与小三合伙开的公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共同财产认定)

  这个男人是一家建材公司的老板,这个女人婚后在家里做全职妻子。有一天,男人突然对女人说,公司欠了很多钱,现在债权人来了,为了不让你和孩子麻烦,我们先处理“假离婚”给你所有的财产和我所有的债务。看到这一点,你认为这是一个无与伦比的好人吗?他独自为妻子和孩子负债,但事实恰恰相反。

  离婚后,他们仍然住在一起,但这名男子经常不回家,理由是公司很忙,不再照顾孩子。这名妇女发现了这种不正常的行为,于是她开始跟踪她的前夫。最后,她发现她的前夫仍然每天正常工作,但她下班后去了另一个女人的家。然后,这名妇女通过天眼发现她前夫的公司没有问题。最让人恼火的是,她的前夫婚后与小三勾搭上了。他还合伙创办了一家公司,发放了股份和房地产,并生了一个孩子。这立刻让妻子感到非常失望。咨询律师后,她直接起诉,要求分割离婚协议中未涉及的其他公司的资产。最后,在律师的帮助下,他成功地收回了这些资产,并保存了原本属于妻子的财产。

  首先,从这个故事来看,即使妻子作为全职妻子没有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作为一家投资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公司,无论是否是夫妻公司,本质上都属于共同所有的公司。如果没有特别协议,公司带来的收入也应包括在夫妻共同财产中。

  其次,关于“假离婚”不止一次的友情提醒:“假离婚”这是真的!只要签订离婚协议并办理离婚登记,婚姻关系就会解除。在这个时候,如果对方有其他不忠的行为,你不能得到任何保证,因为你已经离婚,不再享有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这就是为什么我一次又一次地提醒你不要相信“假离婚”这一说法。

  最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不仅可以在离婚时分割,也可以在离婚后要求分割。《民法典》明确规定,夫妻一方隐匿、转让、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对方财产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对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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