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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离婚的财产分割方法)

发布时间:2022-09-21 09:57:15 来源:华荣律师事务所 浏览:447

  人人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妇女的利益;有利于生活、方便生活的原则;不得滥用权利的原则;夫妻一方拥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被消费.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赔偿。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离婚的财产分割方法)

  一.离婚分割财产的具体原则是什么?

  1.人人平等照顾子女和妇女利益的原则;有利于生活、方便生活的原则;不得滥用权利的原则;夫妻一方拥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被消费.毁损.如果失失,另一方将不予赔偿。原则上,夫妻共同财产平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具体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也可以有所不同。属于个人专用物品,一般属于个人财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动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入;知识产权收入;除本法第1063条第3款规定的继承或捐赠财产外,继承或捐赠财产;其他应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有平等的权利处理共同财产。

  二.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分割原则是什么?

  1.首先,考虑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就财产达成协议,或者离婚协议中是否有明确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有这样的前提,法院将优先考虑双方的协议;

  2.未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或者妇女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具体而言,当事人未就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的价值和所有权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下列情形分别处理:双方主张房屋所有权并同意以出价取得的,应当允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评估机构应当根据市场价格对房屋进行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赔偿;双方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进行拍卖,并分割收益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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