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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办理人身保护令应成消费者维权常态化

发布时间:2021-08-31 01:40:43 来源:华荣律师事务所 浏览:559

  让申请办理生命安全维护令变成消费者维权常态化,应创建主题教育规章制度、相互配合融洽规章制度、问责制度,让家庭暴力受害人能够 立即、合理地寻找法律法规维护,维护自己合法权利。

  因难以忍受孩子数次对其殴打,78岁的杨老太太根据反家暴法有关要求,向人民法院明确提出生命安全维护申请办理。日前北京北京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已审理此案。

  反家暴法自2021年3月1日执行后,杨老太太就拿出法规武器装备消费者维权,这体现了法制意识深得人心,法治建设家庭暴力已变成我们新基本常识。

  实际上,家庭主要成员遭到家庭暴力的时候会遭遇一个无奈的窘境,即随时随地有可能会遭到第二次、第三次家庭暴力。由于家庭主要成员一直要日常生活在一起,若沒有非常的维护,受害人非常容易遭受施暴者的连续损害。在这里情况下,急需解决对家庭暴力中的受害人开展尤其维护。如今,反家暴法第二十三条要求:“被告方因遭到家暴或是遭遇家暴的实际风险,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办理生命安全维护令的,人民检察院应该审理。”拥有法律法规撑着,家庭暴力受害人能够 立即、合理地寻找法律法规维护,维护自己合法权利,这相当于为家庭暴力中的受害人扛起一片小小晴天。

  可是,在现实生活中,家庭暴力受害人并不是都想要申请办理生命安全维护令。这是由于一方面有的人觉得申请办理维护令,是在传扬家丑,害怕嘲笑,对申请办理生命安全维护令存有顾忌;另一方面,有一些人本不愿离异,担忧申请办理生命安全维护令后,会被他人误会造成 离异;与此同时,因为是民事诉讼规定“谁主张谁举证,举证责任”,搜集直接证据变成申请者的一个阻碍。此外,实行生命安全维护令时,还必须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民政部门等单位尤其是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的全力相互配合。这种机构的搭配状况通常会危害生命安全维护令的落实情况。

  鉴于此,小编觉得,应当创建三项制度,让申请办理生命安全维护令变成消费者维权常态化。即创建主题教育规章制度,让法律法规众所周知,消除人民群众的顾忌,激励遭到家暴的女性、少年儿童积极申请办理生命安全维护令;创建相互配合融洽规章制度,让单位联合治家暴,增加行政执法幅度,避免稽查系统漏洞;创建问责制度,对实行法律法规不到位者,一律严格责任追究,决不会姑息迁就。

  (原文章标题:申请办理人身保护令应成消费者维权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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