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1年8月份历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大会评审后,12月21日,反家暴法议案再度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大会决议。对比第一次决议的內容,反家暴法议案二次审议稿进一步提升了家庭暴力的包含“內容”,明确提出,家庭主要成员间的精神实质损害归属于家暴,除此之外,二次审议稿里将家暴的应用领域进一步扩张到家庭主要成员之外一同日常生活的人。 家中之外组员被列入范畴 除此之外非常值得关心的是,二次审议稿扩张了反家暴法的应用领域。反家暴法议案一见刊将家庭暴力关联限制在家庭主要成员中间,但决议中有多名委员会明确提出,2021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公安部、司法部门四单位协同颁布的《关于联合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确立在监测、养育、寄养宠物、同居生活等关联中产生的暴力行为一样可用。也有建议明确提出,有同居关系及前另一半等 中间产生的暴力倾向也应可用此方法。 对于此事,议案二见刊在附录中提升一条要求:家庭主要成员之外一同日常生活的人中间执行的暴力倾向,参考此方法要求实行。 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可代申请办理维护令 生命安全维护令规章制度也被觉得是反家暴法议案一大闪光点。议案一见刊要求,被告方因遭到家庭暴力或遭遇家庭暴力风险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办理生命安全维护令,受强制性、吓唬等缘故没法办理的,其直系亲属可委托申请办理。 对于此事,议案二见刊做出一些调节,将委托办理的标准从直系亲属扩张到直系亲属、公安部门、妇女联合会、城镇底层集体性基层民主机构、援助监督机构。 二见刊还确立,人民法院理应以判决的方式做出生命安全维护令,一般状况下做出判决的限期是三天,紧急状况下如在24小时内做出。 |
反家暴法议案再度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大会决
发布时间:2021-08-31 01:40:52 来源:华荣律师事务所 浏览: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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