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对离婚的状况时,牵动人们神经的不是车子、房子,而是孩子。在子女抚养的问题上,双方经常发生争吵,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有人提出了“轮流抚养”的方式。看似皆大欢喜、两全其美,但事实真是如此吗? 今天我们就来普及一下“轮流抚养”的含义?谈一谈“轮流抚养”的好处和弊端? 什么是轮流抚养? “轮流抚养”这四个字可不是凭空而来的,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的规定:在有利于对子女利益进行保护的前提下,父母双方通过协议的方式轮流抚养子女的,能够被准许。 根据齐家律师的办案经验,父母双方倘若想要对孩子轮流抚养的话,首先要满足三个条件: 第一、 由法院处理。即使双方已经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好了对孩子轮流抚养,但由于民政局的基层工作人员没有较强的判断能力,一般会要求你们通过协商确定好孩子单边抚养之后,才能够对离婚手续进行办理。 第二、要有利于对子女利益进行保护。如果一方具有家暴、吸毒、重病等明显不适宜对小孩进行抚养的情形,或者夫妻双方长期两地分居的话,就不能实现轮流抚养了。 第三、要男女双方必须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对孩子轮流抚养。倘若一方要求轮流抚养,而一方不同意,法院判决轮流抚养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轮流抚养有什么好处? 在父母双方抚养条件都不相上下的情况下,轮流抚养还是有很多好处的。 第一、双方都避免了败诉的风险。倘若在子女抚养方面有较大争议,且不一定能百分百获得子女抚养权的情况之下,轮流抚养的方式还是值得考虑的。 第二、轮流抚养,能够让子女享有比单边抚养更加充分的母爱和父爱。虽然有时候不能扮演好妻子或者丈夫的角色,但父母的角色始终不会改变。父母双方的夫妻关系处理得不好,并不代表照顾小孩方面也存在问题,并不妨碍他们成为一个好父亲或者好母亲。这两者没有必然的冲突。 轮流抚养中的弊端? 第一、逃避不能够使问题得到解决,终有一天矛盾会爆发。比如,父母中的一方工作发生了变动,需要迁至外地。又比如父母中的一方家人总向孩子打听另一方的家庭生活或者当着孩子的面诋毁对方。 第二、轮流抚养,如果父母中的一方在工作上有变动,那么另一方能够争取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变大。特别是子女已经在当地就读小学的情况。 从理论上来讲,在双方工作稳定且条件相当的情况下,轮流抚养不失为一种“皆大欢喜”的解决方案。但在具体实践的过程中,却会遇到很多困难。 除了客观条件上的困难之外,还夹杂着父母双方在离婚时产生的信任危机。一般来说,在离婚之后,许多被伤害的人就不想再与对方有任何瓜葛了,甚至想带着孩子有多远走多远。而如果对孩子轮流抚养的话,就意味着还需要与对方接触,而且他/她仍然能够享受与孩子在一起带来的欢乐,仿佛离婚这件事是不会付出代价的。这也是轮流抚养所面临的主要困难。 |
什么是轮流抚养?(什么条件下可以夫妻双方轮流抚养?)
发布时间:2021-11-16 10:13:00 来源:华荣律师事务所 浏览: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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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流抚养的条件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