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子女监护问题也随之而来。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如何规定孩子的监护权的呢?如何判断子女监护权? 哺乳期儿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4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4条的解释(1),离婚后,两岁以下的子女由母亲直接抚养。但是,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况之一,父亲要求直接抚养,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1)患有传染病或其他长期无法治愈的严重疾病,儿童不宜与其同居; (2)有抚养条件不履行抚养责任,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由于其他原因,孩子不宜与母亲同居。 两岁以上未成年儿童 对于两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与父亲或母亲生活在一起,应首先由父母双方的协议决定。协议不成的,法院应当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等具体情况作出适当裁决。 根据法律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 《最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婚姻家庭编辑的解释》第四十六条,父母要求直接抚养两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 (1)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2)儿童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明显不利于儿童健康成长; (3)没有其他子女,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4)与孩子一起生活有利于孩子的成长,而另一方患有传染病或其他长期无法治愈的严重疾病,或其他不利于孩子健康的情况,在一起。 八岁以上但未成年的儿童 对于八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就抚养问题达不到协议的,应尊重子女的真实意愿。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8岁以上的未成年儿童可以随意选择与任何人一起生活。法院通常考虑孩子的个人意见,当父母争夺监护权,双方都有条件抚养孩子。 独立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同居多年的孩子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婚姻家庭编辑的解释》(一)第47条,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都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独立生活多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孙女,可以作为父亲或母亲直接抚养子女。 有继父母的孩子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婚姻家庭编辑解释》(一)第五十四条规定,当生父与继母离婚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继子女仍应由生父或生母抚养。 如果继父或继母不愿意抚养孩子,他们将不再承担继子女的抚养费。如果父母愿意承担部分或全部子女抚养费,则应允许离婚。这种支付行为不是法律义务,应该是继父母自愿的。 |
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哪些情况优先考虑)
发布时间:2022-07-26 10:16:35 来源:华荣律师事务所 浏览: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