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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精神病怎么处理

发布时间:2021-08-23 05:16:12 来源:华荣律师事务所 浏览:672

  根据我国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在民间借贷、人身、财产侵权等民事纠纷案件的诉讼中,都具有原告的主体资格,其民事活动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据此可知,如果精神病人在我国是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精神病怎么处理呢?下面华荣律师事务所小编将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精神病怎么处理

  一、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二、精神病的法律地位

  精神病人的民事责任能力。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而是由他的监护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三、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精神病怎么处理

  夫妻一方是精神病患者,无精神病的一方就是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受民法监护制度的约束。

  《民法通则》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据此,无精神病的一方除为精神病患者一方的利益外,不得处理精神病患者一方的财产。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精神病人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其目的主要是为精神病人在其合法权益遭受外来不法侵犯时,其民事权利能力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法律保障。因此,在夫妻共同财产处分中患有精神病的一方在其清醒状态下处置财产是有效的。以上就是华荣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精神病怎么处理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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