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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诉讼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发布时间:2021-08-18 06:17:50 来源:华荣律师事务所 浏览:548

  在离婚纠纷中,财产的处理是必不可少的。如果谈判失败,需要通过法院提起诉讼,必须首先确定管辖法院。因此,我想知道离婚财产诉讼管辖法院是如何确定的。离婚财产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长?谁将承担离婚财产纠纷的诉讼费?接下来,我将向您详细介绍华荣律师事务所。

  一.离婚财产诉讼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应当按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适用于一般地区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被告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应当提到,被告居住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所谓居住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所谓常住地,是指公民离开居住地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如果被告户籍迁出后尚未定居,有常住地,由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没有常住地,户籍迁出不到一年,由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超过一年,由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财产诉讼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民事诉讼法》第21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居住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诉法解释》第三条规定:公民住所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第四条规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居住地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但公民住院的地方除外。

  二、离婚财产纠纷诉讼时效是多少?

       1、隐瞒、转移、出售、破坏夫妻共同财产,伪造债务要求再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是2年。

  离婚时,一方隐瞒、转移、出售、破坏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上述行为,有权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2年,从当事人发现的第二天开始计算。

  2.遗漏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离婚时遗漏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2年,从发现或遗漏财产的第二天开始计算。

  3、要求变更或取消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当在男女双方协商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

  离婚后,要求确认财产分割协议的有效性,或者后悔财产分割问题,要求变更或者取消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当在男女双方协商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

  三、离婚财产纠纷诉讼费由原告承担。

  如果预付确实有困难,可以在预付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减免或免除。

  原告在预付期内未提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未提交,或者申请延期、减免、免除诉讼费用未经人民法院批准未提交的,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根据撤销诉讼处理的离婚案件,如无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再次起诉,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般民事案件审理时,诉讼费用由败诉当事人承担。

  双方都有责任,由双方分担。但离婚案件审理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

  当事人应当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承担诉讼费用。

  一般来说,法院收取离婚案件费用时每件10-50元,但如果涉及财产分割,则需要根据争议财产的价值收取费用。此外,费用通常由原告预付,但最终由败诉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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