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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不清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1-08-18 06:21:19 来源:华荣律师事务所 浏览:643

  配偶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除将产生共同财产外,还相应地产生债务。所以,想必大家都想知道,不能区分夫妻共同债务该怎么办?配偶共同债务包括哪些?负债是夫妻共同债务吗?下面由华荣律师事务所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不能区分夫妻共同债务该如何处理夫妻共同债务,通常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一方为了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因共同生活目的而从事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债务。

  第三人如何区分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寻找合适的债务人,可以从以下两种情况考虑:

  1、知道如何清偿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妻一方对外承担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因此,第三人如知道夫妻双方另有财产约定,应当按约定的对等清偿。

  

无法区分夫妻共同债务该怎么办

 

  不知道该如何清偿约定的,对第三人不知道该约定的,该约定对第三人不产生效力,夫妻一方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按照在夫妻共同财产制下的清偿原则来偿还。

  第四条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原因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在离婚时,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对隐藏、转移、变卖、破坏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当事人,可以少分或不分。”

  二、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哪些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为日常开支,或购买家用物品,家具等而负的债务。

  2、配偶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抚养义务而负的义务。每一个家长都有责任抚养孩子。

  3、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赡养义务而负的债务。每一个孩子都有义务赡养父母。

  4、为支付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而负的债务。

  5.承担承担适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的债务。在外面,吃饭应酬是不可避免的事。

  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债务。无论是夫妻一方生产、经营,还是双方生产、经营,只要共同享有生产、经营所带来的利益,都应共同承担。

  7、夫妻间约定的共同债务。配偶协议约定的,即使最终利益不能共同享有,也应共同承担。

  三、哪些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债务不属于夫妻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1、夫妻依照《婚姻法》的规定,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但以此方式逃避债务;

  2、未经夫妻双方同意,擅自资助未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好友所负的债务;

  3、没有夫妻双方同意,独自筹措资金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也没有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

  4.其他应属于个人的债务,如婚前个人的债务,一方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

  配偶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个人债务,无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离婚后,或负债方失踪、死亡,应由其个人承担,另一方没有偿还债务的义务,当然,如果后来双方补充约定的,则按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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