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原告张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被告认为婚后购买的财产属于家庭共同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经法院核实,该财产为原财产,被告婚后购买,购买房屋时,被告父母支付了10多万元协助两人购买财产。法院认为,财产是夫妻婚后购买的,被告父母的投资部分没有明确同意给被告一方,应视为给夫妻双方的礼物。虽然财产以被告的名义登记,但财产是婚后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调整了婚姻制度。作为维持个人和家庭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夫妻财产是每一段夫妻关系都需要面对的问题。那么,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呢?今天,让我们来谈谈这个案件涉及民法典中夫妻共同财产的事情。 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中取得的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劳动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收入;(3)知识产权收入;(4)继承或捐赠财产,但本法第一百零六十三条第三款除外;(5)其他应属于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有平等的权利处理共同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以下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婚前财产; (2)一方因人身伤害获得的赔偿或赔偿;(3)遗书或赠与合同中确定的只属于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日用品;(5)其他应属于一方的财产。 最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典》婚姻和家庭编辑的解释(1)第29条规定,如果父母在结婚前为双方购买房屋出资,除父母明确向双方赠送礼物外,该出资应视为对其子女的个人赠与。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买房屋出资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百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在本案中,被告父母出资的10多万元在法律上属于赠与行为。除非被告父母在赠与时明确表示赠与是被告个人,否则应视为赠与。 每个人都想快乐,和爱人一起变老。然而,婚姻和人性的复杂性在于它的未知和变化无常,法律的存在保护着我们每个人的权益。学习民法典,了解婚姻中可能出现的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其合法权益。 |
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处理(共同财产离婚怎么分)
发布时间:2022-07-20 10:10:28 来源:华荣律师事务所 浏览: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