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人民法院应当以夫妻关系是否真的破裂为界。 要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现状、和好的可能性等方面来判断夫妻关系是否真的破裂。 一,认定“夫妻感情真的破裂了”的标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离婚案件中,怎么算?“夫妻感情真的破裂了”呢? 《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情绪确实破裂,调解无效,则应允许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凌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两年; (五)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其他情况。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根据《民法典》的上述规定,法院判决离婚诉讼的唯一标准是“夫妻关系真的破裂了吗?”。 其中,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抛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不良习惯不会改变;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的四种情况可以理解为对立“夫妻感情破裂”确定条件的标准。 此外,对于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况,一般参考1989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如何确定夫妻关系破裂的具体意见》,列出了14种可视为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况,作为确定夫妻关系破裂的具体标准。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如何认定夫妻关系确实破裂的具体意见 法(民)发〔1989〕38号 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以夫妻关系是否真的破裂为界。要判断夫妻关系是否真的破裂,应该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现状、和解的可能性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的实践经验,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关系确实破裂。一方坚持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以依法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者一方有生理缺陷等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 2.婚前缺乏了解,轻率结婚,婚后未建立夫妻关系,难以共同生活。 3.婚前隐瞒精神疾病,婚后无法治愈,或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疾病,与对方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有精神疾病,长期无法治愈。 4.一方欺骗另一方,或在登记结婚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没有同居,没有和好的可能。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后提出离婚,或者虽然同居多年,但确实没有建立起夫妻关系。 7.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三年,确实没有和好的可能,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再分居一年,不履行夫妻责任。 8.一方与他人有私事,非法同居,教育后仍无悔改。无过错的一方起诉离婚,或者受害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经过批评、教育、处罚或人民法院判决不允许离婚后,受害方起诉离婚,确实不可能和解。 9.一方重婚,另一方提出离婚。 10.一方懒惰,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责任,反复教育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 11.一方被判处长期监禁,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 12.一方失踪满两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发现确无下落。 13.受到对方的虐待、遗弃,或受到对方家属的虐待,或受到对方家属的虐待,对方不理解。 14.由于其他原因,夫妻关系确实破裂了。 此外,《民法典》新规定了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 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亲属关系禁止结婚;(三)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可撤销婚姻:(一)因胁迫结婚;(二)一方患有重病的,应当在登记结婚前如实告知对方。 |
诉讼离婚法院怎么认定夫妻关系已破裂?(民法典规定)
发布时间:2022-07-21 10:07:46 来源:华荣律师事务所 浏览:363